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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膠制品企業在選址過程中需要考慮到一些安全和環保因素。根據《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劇毒化學危險物品生產廠,如橡膠廠,距離居民區或交通干線(公路、鐵路、水路)1000米范圍內是不允許規劃和建設的。此外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的國家標準《橡膠工廠環境保護設計規范》也對橡膠工廠的選址和環保設計提出了具體的要求。這些規定雖然并非直接關于工廠與居民區的距離,但是對于工廠的設計和運營有著重要的指導作用,從而間接影響了工廠與居民區的關系。
需要注意的是,雖然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一般工廠距離居民的距離,但在實踐中,為了保護環境和居民的健康,相關部門可能會對工廠的選址進行嚴格的審查。因此橡膠制品企業在選址時需要充分考慮到這些因素,確保既能滿足生產需要,又能保障周圍環境和居民的生活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