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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銷售或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列入目錄產品的,應當遵守相關辦法。任何單位和個人未取得生產許可證不得生產列入目錄產品,也不得銷售或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的列入目錄產品。具體來說,如果橡膠制品屬于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范圍,企業需要申請并獲取生產許可證。申請流程包括到所在地質量技術監督局咨詢并填寫申請表,由省級監督局根據企業的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考察后,上報國家質量檢疫監督總局。總局接到上報材料后,會委托權威機構派人員進行實地核查。需要注意的是,自2018年以來,我國已經對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進行了進一步壓減和簡化審批程序的改革。